國家秘密載體,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各類物品。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是指以印刷、復制等方式制作國家秘密載體的行為。黨和國家秘密直接關系著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有關生產經營性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取得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后,方能從事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
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一項行政審批,包括涉密文件資料印制、國家統一考試試卷印制、涉密防偽票據證書印制、涉密光電磁介質印制(含檔案數字化加工)等4個資質類別,又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等級。甲級和乙級資質的主要區別有兩點:一是承擔印制業務的涉密等級不同。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的印制業務,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機密級、秘密級的印制業務。二是承擔涉密業務的范圍不同。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涉密印制業務,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在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開展涉密印制業務。需要注意的是,乙級資質單位如果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應當向委托印制業務的機關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且充分說明理由,經批準后按相關招投標程序辦理并開展涉密印制業務。
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的審批由省級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分工是:印制甲級資質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印制乙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審查機構受理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工商注冊地的市地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申請的一般流程包括:提交申請材料、初審、申請受理、書面審查、現場審查、專家評審、資質授予等,整個資質認定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申請單位必須注意,申報材料必須使用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有關規范性文本,申請材料中具體涉及的申請書、審查表、清單等規范性文本均在國家保密局和國家保密科技測評中心互聯網門戶網站公示,申請單位可以直接下載。對于已經獲得國家秘密載體印制乙級資質的單位,如果認為自身的條件符合甲級資質申請條件的,也可以繼續申請甲級資質,但是獲得甲級資質后,應當按程序主動申請注銷同一種類的乙級資質。
(原載于《保密工作》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