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員,一般是指在國家機關工作,但從事非公務的人員,如承擔駕駛、收發、清潔、安保和打字等工作的人員。工勤崗位都是服務性崗位,工勤人員一般不是涉密人員。但是,工勤人員與涉密人員之間難免會存在工作交集。少數機關單位忽視對工勤人員的保密管理,一些涉密人員不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放任工勤人員接觸、處理涉密文件資料、知悉涉密信息,致使竊密泄密案件高發,嚴重威脅國家秘密安全。
典型案例
案例1:2007年至2010年,大學畢業生方某作為編外工勤人員在某省直機關工作。期間,方某繼續在互聯網投遞求職簡歷,境外組織主動與其聯系“約稿”。方某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從該省直機關竊取文件、資料30余份,其中秘密級文件3份,經掃描后通過互聯網陸續傳遞給境外人員,并獲取報酬。2010年,方某考取某市直機關公務員后,主動與境外人員切斷聯系。案件發生后,由于方某用于傳遞文件、資料的筆記本電腦被盜,未能獲得直接證據,經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方某公務員錄用資格。
案例2:某省直機關工勤人員黃某負責辦公樓保潔衛生,其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將存放于倉庫的報廢涉密計算機,藏匿于垃圾清掃箱內帶出。此后,黃某嘗試將涉密計算機連接互聯網時,被強制阻斷。經技術核查,涉案計算機內未存儲任何涉密文件、資料。案件發生后,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黃某作出調離原工作崗位,工資級別由10級降為9級的處理;對倉庫管理員劉某和負有管理責任的后勤部部長蔡某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討。
案例3:某區交通局文件收發員吳某屬于勞務派遣人員。2015年,吳某在市交通局領取秘密級文件后,發現文件未按保密規定進行封裝。吳某保密意識淡薄,擅自閱讀涉密文件,并將文件標題拍照后發至微信群內,造成網上傳播。案件發生后,有關部門對吳某予以開除處理,對市交通局涉密文件主辦處室負責人及承辦人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責令承辦人員董某作出深刻書面檢討。
案例分析及應對
3起典型案例的發生,反映出機關單位在工勤人員的保密管理方面存在嚴重漏洞隱患,務必引起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應對措施:
一是要嚴格執行各項保密管理規定。嚴格來說,工勤人員不應當接觸國家秘密載體或者知悉國家秘密信息。但是,一些機關單位貪圖方便,無視有關保密管理要求,客觀上為工勤人員違反保密管理規定創造了條件,縱容了保密違法行為的發生。在案例1中,如果機關單位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嚴格管控涉密載體,方某就沒有接觸、知悉涉密文件資料的機會;案例2中,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進出人員未按規定進行嚴格檢查,才給黃某的行竊提供了時機;案例3中,勞務派遣人員吳某正是利用董某的工作失誤,非法獲取涉密文件。有關機關單位在涉密載體、設備保存管理方面存在嚴重疏忽和漏洞,這就給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是要明確工勤人員保密管理主體責任。工勤人員的組成較為復雜,既有機關單位的合同制工人、臨聘人員,也有勞務派遣人員。對于合同制工人和臨聘人員,機關單位作為雇傭方負有管理責任;但對于勞務派遣人員,機關單位與勞務企業之間保密管理責任的劃分就不夠明確清晰,存在推諉扯皮的現象。筆者認為,勞務派遣人員不能簡單地從人員雇傭關系劃分管理責任,必須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科學具體分析。例如,勞務派遣人員的招募、錄用環節,勞務公司要負責相關人員的背景審查。在勞務派遣人員正式上崗前,機關單位應當對人員背景進行復審,防范別有用心的竊密者混入其中。工勤人員的日常管理雖然一般由勞務公司負責,但是機關單位必須掌握涉密場所和涉密事項的管理主導權,保證保密管理制度規定忠實履行。
三是要完善涉及工勤人員的保密管理制度。目前,機關單位普遍未專門制定工勤人員的保密管理制度。現行相關保密制度內容過于寬泛,對實際工作的規范指導作用有限。如,沒有規定工勤人員進出涉密場所開展工作的方式、程序、監督機制和保密注意事項;沒有對工勤人員保管、使用、外借涉密場所門禁卡、房門鑰匙等提出限制性管控措施;沒有對工勤人員網上求職兼職、簡歷或工作經歷填寫提出限制;沒有針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保密突發事件提前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處置步驟和措施。在案例1中,方某在網上投放求職簡歷時,正是提及本人在省直機關從事工勤工作,才引起了境外組織的注意。機關單位應當在實踐中不斷規范、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而不是在保密違法行為發生后,簡單粗暴地對工勤人員開除了之。
四是要做到對工勤人員保密教育的全覆蓋。機關單位應更加重視對工勤人員的保密教育,保密教育應做到全覆蓋。工勤人員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要加大保密提醒力度,也要重視提醒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操性。案例2中,黃某將粘貼“秘密”標識的計算機帶回家,并數次嘗試接入互聯網,正是極度缺乏保密常識的體現。案例3中,有關部門在調查詢問吳某時,吳某甚至認為用手機對文件標題拍照,未拍攝文件具體內容就不算泄密行為,對保密的無知到了令人震驚的地步。對保密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但是通過查處一起能夠教育一片才是我們的追求。“法立于上,教弘于下”,通過保密教育真正增強保密意識,提升保密技能和水平,將保密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落到實處,才是保密工作的根本目的。
(原載于《保密工作》2018年第1期)